超超翊智融媒体是以企业文化建设为主导的数字传媒和数字产业孵化平台,是以公司化管理为支撑的服务体制,是全面围绕国家产业政策、执行省市地方管理规定而开展的工作计划和长期的发展目标,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推动经济复苏和快速增长为社会责任感,以资源整合并联渠道对接为工作目标,以技术研发与人才开发数字化营销转型为落脚点。启动平台经济(超超翊智)商务合作公约如下:
一、任何商务机构(市场主体)均可与超超翊智融媒体平台签约。
二、签约主体的法人资格认定以机构“公章”盖章后为有效资格认定,
三、签约主体的个人身份认定以在签约主体盖章处的个人代表签名处签字生效。
四、签约身份认定后,签约主体或个人代表需要开通“新浪微博”账号,
五、“新浪微博”账号的持有者(博主),向超超翊智融媒体申请“引擎接入”,并支付360元/年的服务费用。
六、签约主体或个人代表,需要每天登陆平台,年度可以获得3600元的基金奖励。
七、签约主体或个人代表,需要每天打开直播引擎4小时以上(一般情况下上午2个小时、下午2个小时),用手机或电脑打开“直播引擎”,即可实现从线上引流到线下的消费群体。
八、签约主体或个人代表,需要转介绍或推送企业或个人入住超超翊智融媒体,建立微博驿站,每月推送1个企业“客户端”以上,或10个及以上VI智团团员的加入均可。(以平台相关内容和参数为基准)
九、每月达标:为签约单位销售产品需要做“引擎直播”,为平台数字化营销需要做数据,实现1+1双循环数字化营销签约机制。
十、每月签约薪酬1500元起步,未达标,累计下月核发,已达标,当月最后一天核发,超达标,超出部分,按照40%绩效增值核发。(纸质版和电子版并存)
十一、连续三个月未达标者,自动解除时效,均以实际推送发生额核定结清薪酬,取消签约薪酬待遇。
十二、签约平台商务合作协定公约为有效期一年,自签约主体或个人代表与平台签约之日起生效。
签约主体:
个人代表: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